林炳钊
抗战胜利后,福建省会从山城的永安迁回福州,当时的省主席刘建绪决定在福州正式设市,任命黄曾樾担任首任市长。在这之前,福州的行政工作,乃由闽侯县(抗日胜利后,国民党为纪念其国民政府主席林森,故改名为林森县)政府与省会警察局双重管理。抗战期中,国民党的行政院曾训令在福州市设市,可是当时福州正值第一次沦陷期间。1941年九月,福州重光。翌年四月一日,省政府明令设立福州市政筹备处,由当时省府委员林有壬为筹备处主任。同年六月开始勘定市界,四至是:东至鼓岭,西达洪山桥,南抵盖山,北到新店,全市总面积六十平方公里。不久,林有壬辞职,省政府改派黄澄渊接任。1944年五月,市临时参议会成立,推史家麟、林舫出任正副议长,参议员三十七人,候补参议员三人。因为黄澄渊与市入时参议会意见不合,自动请调离职。后由省政府指派闽侯县长段志坚兼任福州市政筹备处主任。可是,同年十月福州第二次沦陷,段志坚撤离市县。嗣后,当时在永安的省政府又委派黄曾樾(永安人)为闽侯县长兼福州市政筹备处主任,由于当时福州沦陷,所以黄曾樾无法到任。第二年(1945)五月福州收复,段志坚持有原委令在手,且握有市、县双铜印。因而,先到福州启印,并以市、县名义出“安民布告”。接着,黄曾樾也来福州到任。结果闹出了一场市、县两府“双包案”,成为榕城抗日胜利后笑话。后经省政府重新委任俞肇兴(福清人)接任闽侯县县长,黄曾樾专任福州市政筹备处主任,段志坚另有任用,此案才告收场。
1945年十月,福州市政府正式宣告成立,黄曾樾为首任市长,1946年四月,市参议会也宣告成立。同年,因选国民代表(简称国大),黄曾樾离任回永安竞选“国大”代表,所以,市长由严灵峰(连江人)继任。1948年九月,市长严灵峰随着省主席刘建绪调动而离职,其职务由原省第一督察专员何震担任;直至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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